是你自己ㄉ格子POㄉ著作權問與答..你還記得嗎??
嚴肅話題~著作權Q&A ..........分類:智慧財產權權 ... 2008/06/09 23:11
Q:跟老師學的創作,是否也算是抄襲?學成的東西是否可以用來教學?
A:學生來學東西,是付費模仿學習,這已得作者同意的,所以不構成違反著作法。花錢學的東西就可以用來教學了。
但是不付費的模仿,就已是不尊重了。
落落長ㄉQ&A....就是這句...
不付費ㄉ模仿,就已是不尊重ㄌ...
不付費的模仿,就已是不尊重了...
不付費的模仿,就已是不尊重了...
老師...
你自己部落格貼ㄉ文章你忘ㄌ嗎??
因為你是沒付學費參與課程研習ㄉ模仿
因為你都是來我ㄉ部落格觀圖拷貝...
所以是模仿...不是你ㄉ創作..更非你ㄉ原創
不是刻意說多久前就買ㄌㄉ多少模具...放在家裡只是沒現身
就當是暗示你也好巧ㄉ你ㄉ腦子裡也能開發出跟我一樣ㄉ創意..
因為你就是一直來我ㄉ部落格觀圖拷貝著..當是你自己閉關自創
所以你說ㄉ你構思出ㄉ樣..不是你自己ㄉ風格...
是我PO在部落格已經大半年ㄉ小芬芬ㄉ風格
所以你說ㄉ多樣玩法..不是你自創ㄉ多樣玩法
是我PO在部落格已經大半年ㄉ小芬芬ㄉ玩法
我再借用一句你ㄉ招呼語...
*部落格中的作品皆為用心創作,請勿抄襲* 人的創意 人的智慧 人的創作 ~ 是無窮滴 是寶貴滴 ~ 需要大家的尊重哦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謝謝小均的支持噢! (**..)又有感而發的碎碎念了,不想看的人請不要看噢! 有些話雖然刺耳卻仍要聲明! 大家都知道學習久了很多作品甚至不用人教,看到作品後自己摸索也能做出七分樣。但是創意才是關鍵,請大家尊重創作者,須知不付費的抄襲、模仿,就是嫖竊噢!除非得到作者的同意就不在此限。 花少少的錢取得名正言順的製作、販賣或教學是很值得啦! 星期日,聽同是手作的市集同好訴說,說到自己手作商品不願被人任意拍照,反而被民眾回嗆說「如果怕被人拍照就不要拿出來!」「如果你的作品只被拍照回去就能自己做出來,那你也沒什麼好稱是專業的了!」這種論調相信許多手創者都不能認同。 一件作品的出生要經歷多少錢、時間去學習基本功,要用多少的時間去設計、試做,失敗後再改良,先不說材料上耗損,光是過程中要經歷孤獨、煩躁、挫責等負面情緒後才轉化成完成的喜悅。 作品也宛若是創作的孩子,當然有權保護自己的作品啊。 拍攝別人的作品至少也應該先詢問作者的意願,若遇到拒絕是理所當然的,若獲得許可那是值得感謝的;但也不代表可以模仿或作為其他損害到作者利益的事情。 已經不厭其煩ㄉ告訴大家無限次ㄌ.. 小芬芬ㄉ原手創... 你真ㄉ..可以看不上它 也可以....覺得它不值得你付出學費 如果... 你就是捨不得投資...捨不得付學費研習 那就請你.不要竊取它..不要盜拷 非綺家許可管道取得..(參與研習.或訂購材料包..) .*.皆...屬...盜...拷.*. 知道你自認看ㄌ就會作...是老師嘛.. 但...走樣ㄉFU 還...不如不仿 就請保有身為..創作者..教學者(當你被叫老師) 該有ㄉ基本人格與尊嚴 不是愛計較...... 這不過是...同為手作圈者該有ㄉ態度 小芬芬對願...以正當管道給予支持ㄉ人 絕對是....感恩+超熱情相待ㄉ 但對總愛...四處撈油.....殘害創作者ㄉ人 實在是..也不想虛偽客套 就為ㄌ一點..淺利窮算計 讓人看輕你... 親愛ㄉ你... 真ㄉ....不.....值.....呀 ...
願大家能將心比心讓手作的世界更有美好。 綺家創作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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